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下列9户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3年6月非正常户认定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下列9户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3年6月非正常户认定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