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税务机关 |
代征人的名称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地址 |
原委托代征的范围 |
原委托代征的期限 |
原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1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
|
林作志 |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42号广东东韶华科产业孵化有限公司办公楼第8层 |
代征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所涉及的税费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2%(具体操作由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解释指导,政策如有变动更改以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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