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城南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中农批新行政服务中心(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中农批新行政服务中心(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乳城税务分局:中农批新行政服务中心(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东坪税务分局:中农批新行政服务中心(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
邮编:512700
三、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
序号 |
电话类别 |
电话号码 |
用途 |
接听时间 |
1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 |
0751-5360206 |
接受申请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和意见建议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2 |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 |
0751-5360212 |
接受举报人对税务干部违纪行为的举报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3 |
纳税咨询电话 |
0751-5363872 |
解答纳税人关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以及社会保险费和税务机关管辖的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税收策划、各类社会性涉税考试辅导、涉税学术研究、探讨等不在受理范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
4 |
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
0751-5363872 |
接受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投诉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
5 |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
0751-12366、0751-5360214 |
接受举报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
6 |
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 |
0751-12366 |
接受举报人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并给国家税收收入造成损失或者给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举报。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
7 |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
0751-5360206 |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