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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2019年1月)
发布时间:2019-01-21 09:39: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24号)的规定,现将我区对2018年度委托代征地方税费的受委托单位的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委托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2019年1月1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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