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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14:32: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在汕头市税务局、龙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税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为前提,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严格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等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依法治税长效机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向基层延伸。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常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充分利用粤政易自主学习和互动分享,积极打造适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线上法治思想理论课堂,卓有成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涵养党性修养、夯实法治思想基础,以党建促进依法治税业务工作。

二、健全高效法治的机构职能体系

1.严格推进法治税务,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今年来,龙湖区税务局立足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税收相关法律,提升税收治理和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着力强化计划督导,努力克服疫情和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做到应收尽收,全年累计共组织税费收入166.38亿元。充分落实税务全力支持抗疫和复产工作政策措施,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产生的影响,做好工作统筹和分类指导,加强政策效应跟踪评估和动态分析,持续增强落实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2.全面落实清单制度,规范税务权责运行。结合推进落实深化征管改革工作,严格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衔接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更作为精确执法综合试点,厘清基层执法部门职能边界,并理顺职责关系统筹结合,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创造性拓展清单管理应用,加强标准化建设,编制明确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及追责情形,以清单化的管理模式健全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方便执法者对照遵循、清晰划定,为执法行为提供有效提示,推进政府机构高效履职尽责。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立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主动作为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实现再提升、再优化。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更多套餐式集成服务,如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变多条办税流程为一条综合流程,并将多项涉税事项升级为即时办结,有效减轻新办纳税人办税负担,又如先行先试稳妥推进财行税合并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多税种线上一次申报。全力提速办税缴费流程。重点聚焦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领票难、注销难、二手房交易的“三大难”问题,推动各类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全面提速,2021年全年共审批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近3600户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7%;研究出台区局优化注销流程工作指引,全面提速纳税人办理注销事项,全年共办理即办注销超3000户,一般流程注销71户,平均在1.2日内办结,速度大幅提升近40%;针对二手房交易环节,创新推出“一窗受理”,开设“企业专窗”,开发“个人房产税费速算小程序”等,推动全年累计存量房交易超8500宗,因税务注销、二手房交易等涉税业务引发的纳税服务投诉本年度实现全面清零。推出“无证明”办税体验,梳理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清单,有序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不必要办税流程和资料,推动形成“信用+风险”监管的税收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轻松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着重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严格开展与现行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全面清理,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收集反馈基层关于新出台制度、规定的意见建议,更做好相关规范文件梳理汇总,下发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学习,提升一线人员执行落实能力。

四、持续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第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第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范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行政议事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第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要求,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宜在党内通报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公布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创新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1.理顺部门职责衔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一方面,按照上级“三化”建设的工作安排,梳理形成各部门职责事项总表,完善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先行先试开展业务事项文本编制,协调推进税收法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三化”建设,促进各业务部门融合交流,进一步解决政策落实中职能错位或缺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及从事执法活动和纪律约束机制,坚持程序规范、考核严格,认真组织开展区局工作人员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更依托数字人事管理系统,构建科学高效的考核考评体系,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工作,突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有机联系和相互配套,实现绩效管理管事与数字人事管人的双轮驱动,切实发挥和运用好考核考评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功能。

2.深化征收管理改革,先行推进精诚共治。秉持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龙湖区税务局主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在推进协同治理上展开前瞻性探索和实践。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部门间协作开展专项行动,凝聚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有效支撑,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如联合人社、医保、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开展涉企减税降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增强综合治理意识和能力,切实解决影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注重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与有关部门携手打造共治的典型案例,提升税收共治影响力。如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实施增量房“交房即发证”试点,并推出“专窗并联、即到即办、一次办成”服务新模式,实现存量房交易办证办税所有事项1小时办结;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借力把税收宣传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拓展宣传辐射力,如税宣月期间,与法院联合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税企座谈会,与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联合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题双语宣讲活动,打造税收主题综合体商城,打造“剪纸+税宣”宣传品牌。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着力推进精确执法。第一,在高标准做好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和文书送达制度等日常法制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首违不罚和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打出一套“做指引、强解读、问需求、保落实”的组合拳,配合出台相关操作指南,统一“首违不罚”的判别标准和处理流程,优化基层执法衔接环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并在实施过程中定期统计、评估执行成效,主动收集和反馈基层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为精准落实政策提供有力支撑。今年来,已有享受“首违不罚”纳税人超过780户次,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第二,坚持党委对税收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税收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利用多媒体、户外税宣活动多渠道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多场纳税人专题培训,组建“金牌导税团队”,培育壮大社会协税护税力量,不断加强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第三,为服务和保护好市场主体,龙湖区税务局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综合试点,更不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率先推行进户行为管理规范,通过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统筹公职律师和法律储备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处理涉税法律实务,探索建立涉税争议调解良性机制、推行“柔性执法”、全面优化说理式执法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三化”文本,为深改工作贡献龙湖经验。另外,科学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置,及时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涉税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办法(试行)》,成立涉税舆情工作小组夯实领导基础,不定期研究涉税舆情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和意见,持续健全舆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税负面舆情报告制度,涉税负面舆情发生后按照规范应对处置流程及时上报舆情发展动态、处置情况,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边界;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务稽查等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解读,建立典型案例库,充分运用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税务人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结合推进精确执法和税务实际工作,积极探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第一,完善权利救济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纠纷。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通过召集公职律师工作室和外聘法律顾问以集中办公、案头分析的集体研究讨论形式,为处理涉税争议提供专业性意见,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第二,健全信访投诉制度,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优化信访举报和投诉事项办理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登记、销号管理,引导信访人在法治框架内解除矛盾纠纷。更通过办税服务厅测评系统、随机暗访、第三方调查、行风评议和自然人异议申诉系统等方式,建立纳税人涉税违法举报“快捷处理通道”,健全多元化涉税纠纷解决机制,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和意见。

八、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统一形成监督合力。第一,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第二,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严格按照岗位配置标准,对各种限制条件、互斥岗位定期清理,确保流转各环节依法严谨有序。明确各岗位职责,对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发生权力滥用,加强行政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对各类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最大程度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第三,党委纪检组,以严管彰显厚爱,整合运用纪检部门专职监督、组织人事、党办等部门职能监督、兼职监督员协同监督、特邀监督员外部监督的“纵横配合、内外齐抓”的综合监督力量,坚持纪律作风常抓不懈。更突出自查承诺全覆盖、深入核查严处理、畅通举报多途径,推进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并不断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分别制定和完善涵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卡、纪检约谈、警示教育思想提高班、婚丧喜庆等八个管理制度;第四,加快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狠抓整改落实,做好执法过错预警、陈述申辩、过错调整,更以“回头看”主动查找存在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和人员责任追究,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确保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问责流程,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挺纪在前,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关键环节,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合理适用容错机制,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大力完善社会监督,积极营造“阳光税务”。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基础举报渠道,及时反馈交办检举案件,主动查找相关涉税违法违规线索,逐步完善社会化监管模式;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加强沟通交流和工作对接,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多次主动汇报落实减税降费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到来自区人大、党政以及企业届的特邀监察员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促进税务部门在执法、服务、作风等方面得到提升;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动态监控及时更新公示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收行政执法情况,在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对与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相关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主动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智慧税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涉税数据信息采集及应用,提炼涉税风险点,强化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能力,并运用“以数治税”理念,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建立指标模型设置风险源和风险点识别,推进内外涉税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同时,作为“智税兴城”数据分析比较工具全市唯一试用单位,积极展开测试工作,利用数据可视化和建模分析,客观反映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探索更有效辅助宏观决策和征管措施落实的风险管理方式,以税收数据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以税资政的作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为拓展纳税信用评价应用提供数据保障,联动实施激励或惩戒措施,持续加强“政税银保”、“银税互动”、“税保合作”等创新项目的宣传与落实,为纳税信用等级较高企业提供优先取得信用贷款、利率优惠等待遇,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地位。在区局党委统一领导下,龙湖区税务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区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总揽、部署和监督全局税务法治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探索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同时将“税收法治建设”有机融合到绩效考核制度中,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和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2.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第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执法意识,通过春训活动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提高全体税务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第二,以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上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切实保护人民权益;第三,组织新晋公务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基础、税收业务知识相关培训,通过“线上学习训练营”、线下模拟考试以及最终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有效提升新入职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第四,加大“数据+业务”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将税收数据和政策业务深入融合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局税务干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第五,加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需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科学编排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积极运用各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时间强化学习,并充分运用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另外,科学配置法律人才资源,采取“法律人才+税务专家+外聘顾问”的方式,加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法制力量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人才智囊团作用,提高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决策水平。

3.强化税收宣传力度,增强税收法治观念。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紧盯政策出台实施的关键节点,着力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拓宽办税服务厅、电梯、商城等地的宣传载体,举办纳税人学堂、座谈会、政策宣讲会、走访企业等活动,灵活运用中税报、人民网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税收公益广告等新媒体,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税收宣传矩阵。通过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开展税法宣传,举办各类纳税人学堂、宣讲会,积极拓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如组织普法宣传服务队走进汕头市金阳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寓教于乐,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依法纳税、遵纪守法的理念;又如创新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集精准政策推送、智能咨询互动、便捷涉税办理、网上预约办税等功能于一体,分析梳理并精准投送各个阶段适用的业务事项、税费优惠政策。以持续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扩大法治税务建设成就经验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2021年,区局累计超80篇报道被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等媒体刊登,近30篇报道被龙湖青年、龙湖视窗、龙湖党建等媒体刊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舆论环境。

今年来,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基层法律人才补给力量不足、个别干部法治意识薄弱以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区局党委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切实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局党委书记将继续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委成员提升站位,聚焦推动汕头经济高质量发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若干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负、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构建营商环境高地,推动龙湖区税务局实现由税收大局向税收法治强局跃进。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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