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公告清册
发布时间:2023-01-13 11:03: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制表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查询日期:2022年11月01日至2023年01月12日

报送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持证人姓名

工作单位

检查范围

检查职责

检查证状态

税务检查证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申请机关

申请时间

缴销标识

是否遗失

公告作废

肖华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税务检查

有效

粤税征440507180272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12-24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2023-01-12

作废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