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创松:(纳税人识别号:440502******1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对江创松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创松:(纳税人识别号:440502******1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对江创松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