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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6: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汕头市税务局、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构建统一规范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全面推进精确执法,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地位,对照依法治省工作目标要求,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有机融合到绩效考核制度中,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和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创新工作思路,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省委“1310”具体部署等,在落实会前学法的基础上,常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更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规范执法大串讲”和“执法经验分享会”,积极参与外部门组织的各类学法活动,如参观《图释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巡回图片展、组织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等,以沉浸式学法将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书写到落实税收工作实践中。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务职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机制助跑、培训助力、服务助享、内控助稳”,着力落实落细新一轮税费优惠政策,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变化开展税收政策梳理和落实情况分析,强化靶向服务,分类编制行业适用税费政策,推出线上推送、金牌导税宣传、专岗专窗受理等服务,建立税企“直通车”,开展专属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红利账单”精准推送,以更大力度增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立足税收服务地方经济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落实落细13项征管措施,有效夯实征管基础,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防止和坚决遏制提前征收、过头征收、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强化重大税源控管和税种精细化管理,全方位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三)稳步创优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提质增效强服务,税费事项“简易办”“上门办”。依托流程重塑再造和集约处理,持续简明规程、简化操作、简并资料,税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缩短10%。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今年来V-Tax平台累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可视化服务约4万次,分流前台窗口业务率超过70%,着力畅通“智税二维码”“远程征纳互动”等云端答疑解惑渠道,月均服务300余人次;在全区布设174台“粤智助”自助机和114个“税银互联”网点,联合城乡结合部街道建立“税联村居”机制,上门走访送策,帮助解决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渠道及到账等问题,现场预约办理4个村居36,000余人次统收统缴,确保缴费人权益。目前,区局“非接触式”渠道分流率达到98.2%,获得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实现“好差评”满意度持续保持在100%。

二是探索枫桥服务,矛盾纠纷“协同解”“就地解”。积极持续税费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分批次打造“1+3”“枫桥式”税务分局布局,率先建设示范点,并联合社保、市监等部门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便民办税服务站、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提出“枫范指数”并试点运行考核办法,压实“帮到底”联动机制,着力优化税情收集、综合调解、权益保护等功能,矛盾化解率达100%。其中,“枫桥指数”等创新举措在全省税务系统会议上得到表扬肯定,第一税务分局获评全省首批五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

四、健全完善行政制度管理机制筑牢法治根基

(一)健全完善税务执法管理机制。紧扣限制执法权力和压实执法责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完善执法机制,统一优化税务执法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本级机关执法权力和责任并完善业务规范,健全“一个主体执行、一个口子对外”的机制。同时,压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定期清理与现行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健全公职律师协助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布,收集反馈基层意见建议,提升合法性审核水平。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法定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大提升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执行跟踪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持续健全舆情管理机制,优化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涉税负面舆情报告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边界;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绷紧全员安全稳定之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快速反应的能力。

五、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实现良法善治

(一)精准实施统一规范的税务执法。充分发挥全省深化征管改革直联单位的先行示范效能,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通过建立进户执法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跟踪管理机制、推进执法设备配置及必要场所建设,从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各关键环节落实质量管控,确保精确执法有规范、有标准、有制度;全面落实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在风险应对、欠税管理等工作上,有效运用提醒提示、督促整改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注重事中释法、强化“以教代罚”。在推进税费服务事项集成前移办理过程中,优化基层执法衔接环节,将涉税处罚“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探索将递进式执法、说理式执法、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有机结合,形成“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跟进-风险提醒”执法管理链条,有效减少执法阻力,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服务。

(二)精准开展科学严密的税费监管。以全面取消税管员固定管户为关键,重塑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聚焦解决任务多头、重复下发问题,统一各类风险监管任务扎口运行机制,同步推进税费监管部门岗责优化、理清风险管理流程衔接,依托各属地分局落实税费网格化监管“使巧劲”,形成税费风险防控合力,推行“双推送”递进式风险应对,持续完善分类精准监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由“被动监管”向“主动遵从”转变;积极推进智慧税务信息化建设,深化“以数治税”,强化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能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逐步实现“互联网+”监管执法。

(三)推进精诚共治优化协同合作。在落实落细政策宣导服务基础上,密切关注税费支持政策落地效果,为各政府部门提供税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以税咨政”参谋作用;提请地方党政出台《汕头市龙湖区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涉税协作事项及提供涉税信息内容等34项任务清单,着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经济户口清理等领域协同合作,构建社会综合治税机制;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举办纳税人学堂、座谈会,推出线上培训、掌上微课堂等,多渠道、广覆盖强化税收宣传力度,增强税收法治观念,拓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辐射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舆论环境。

六、健全矛盾预防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合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一方面,拓宽群众意见反映渠道,优化信访举报和投诉事项办理流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法治框架内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办税服务厅测评系统、暗访调查、行风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更统筹“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审核疑难涉税法律文书,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基层执法实践上提供高质量服务,推动法治力量在疏导端着力,以专业的辩法析理有效维护税务机关执法权威。2023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件,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宗,均按要求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促规范履职

结合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全面督导全电发票扩围工作、增值税留抵退税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行和严格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一案双查”力度,增强全员风险预警和防范意识,促进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动态监控更新公示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机制,整合运用纪检部门与监督员联动监督,积极营造“阳光税务”。

今年来,龙湖区税务局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困难亟待克服解决。一是随着全面税收法治建设不断推向纵深,对执法队伍专业性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当前,区局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公职律师的比例较低,以区局现有的法律人才储备难以满足下来全面推开精确执法的需求,如在建立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实行优化说理式执法之后,对高精尖法律人才的需求更将日益增加,区局基层配备专业力量不足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深化征管改革的发展,对加快法治税务建设进程形成掣肘;二是虽与各部门联合建立起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机制,但部门间仍未建立起有效的数据共享系统,跨部门各系统存在建设水平、局域限制、采集口径等诸多壁垒,如开发公司的不同、技术方与数据方之间的差异等因素,缺乏有效对接渠道,各系统数据归集利用的难度陡增,系统重复建设、数据无法交换利用、数据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信息需要重复采集、数据更新滞后等情况仍时有发生,使数据保值增值效用大打折扣,信息化监管技术和方式不够先进与高标准推行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限制了各线条、各层级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管理、信用联合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监管方式的发展。

2024年,龙湖区税务局将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统筹安全与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奋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第一,以深化改革推动税费治理效能提质提效,聚焦新体系全面落地运行情况,建立完善跟踪问效、滚动改进的优化提升机制,紧盯取消管理员固定管户、落实征管事项清单职责、风险分类分级应对、重点税源控管等关键领域,研究改进、解决新时期税收工作面临的短板问题,全力推动新体系运转更顺、征管质效更优。第二,在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方面持续发力,从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税务法律高精尖人才培养“两手抓”,通过经验分享会、专题培训、以案学法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持续深耕青年培育工程,推进法律人才和业务标兵的培养储备,为龙湖税收法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第三,积极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为拓展纳税信用评价应用提供数据保障,探索构建多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强化部门间协同共治,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合力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趋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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