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在2021年度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全面规范税费征管执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务法治环境,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税的决策部署。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南澳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和税务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进一步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南澳县税务局充分认识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进行法治实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南澳税务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县税务局结合近年持续推进的减税降费工作,梳理疫情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措施的延续性政策,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决胜信念,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落实落细税务支持政策措施。今年的各项政策延续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改善民生尤其是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具有重大积极意义。县税务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抓好落实,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纾困解难,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同时,根据《关于认真落实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通知》,成立南澳县税务局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以统一口径对符合本次缓税的制造业纳税人进行电话、短信、微信通知辅导,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此次缓税政策,提高纳税人的知情度,推动缓税政策落地落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县税务局牵头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南澳分局、南澳县总工会、南澳县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南澳分局 南澳县总工会 南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减税降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为进一步全面优化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南澳县税务局将继续在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探索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结合南澳税务工作情况,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会同相关单位与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工程制度;县局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规程,经会议讨论审议通过。
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关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议均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留档保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印发),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1年4月至12月,已办理36户次“首违不罚”事项。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把教育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充分体现“税收执法有温度”,使柔性执法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汕头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执行,在2021年7月15日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前,本年度有1户次一般行政处罚(超过2000元)法制审核工作,不存在“应审未审”情况,未发生超过规定审核期限办结情况,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作出决定的情况。7月15日后暂无法制审核事项。
(三)根据市税务局打虚打假的工作部署,结合县政府打虚打假工作要求,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对接市税务局稽查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县公安局等部门,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接受虚开发票专项核查工作,重点关注纳税人接受虚开发票入账抵扣的风险,及时做好进项转出及成本费用剔除,有效提高了纳税遵从,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四)部署2021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县局扎实开展备考工作,及时传达省局、市局通知,督促考生认真备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2021年全体考生均顺利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县税务局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分析南澳税务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研究部署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舆情、应急事项、现场指挥、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议定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复核意见。注重预防好、处理好重大群体信访和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涉税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妥善处置重大涉税舆情;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应急管理规定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订、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2021年南澳县税务局无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按时保质完成12366涉税举报工单。2021年县局通过12366系统共收到6宗涉税举报。其中,举报内容属实5宗,处理5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封,纳税人在责令限期改正后补开发票;处罚纳税人3户。县税务局通过妥善处置12366涉税举报,化解举报人涉税纠纷,做到及时预防纠纷升级,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权利救济。
设立县局公职律师工作室。南澳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县(区)税务局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的通知》的要求,在县税务局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县局公职律师工作室统筹整合全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力量,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参与解答纳税人的复杂疑难涉税法律问题、处置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及涉税争议,对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起到重大积极作用。
(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局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具体规定统计2021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经自查,2021年南澳县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改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合法合理诉求。畅通信访渠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加强摸底排查力度和信访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化解各类信访苗头。定期召开信访工作排查会议,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2021年,县税务局无信访及群访事件发生。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组副组长列席县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协调、请示报告力度。今年来,县局纪检组组长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2次,县纪委监委对县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深入学习领会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6”“1+7”文件精神,落实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纪检专责监督职能作用,完善党委和纪检组专题研究和定期会商机制,强化业务线条监督管理,针对典型案例折射具体业务线条中制度规定、工作程序、管理监督的短板和漏洞,监督督促业务部门整改。
(二)持续深入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回头看”工作落实,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和重点税务工作环节的监督。2021年南澳县税务局制定了《南澳县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结合前期下发的疑点数据,对截留税费等违纪违法问题和存在的管理问题、风险隐患再进行一轮全面排查。在“以查促改”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性地推动现金税费专项整治常态化,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边查边改中优化管理环节,堵住管理漏洞,加强人员配置,最大化地防范风险,确保各项监督举措落实到位。
(三)县税务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做好各公示平台的工作,定期更新公示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和细化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服务措施创新,实现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深化数据赋能,构建智慧征管新格局,以大数据云平台为支撑,对涉税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利用,根据税种实行细化分级、分行业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税源增长变化情况,进一步健全税源管理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强化党建引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提高与公检法等司法执法部门合作的实效,提升税收法治保障力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紧密配合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做好指标考评实施、过程监控、日常提醒、分析改进等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