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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执法主体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6-19 09:48: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主要职责 :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龙湖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方式:

序号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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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服务

咨询和投诉

0754-12366

自动语音:7×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0754-86712366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

税收违法行为

检举

0754-88893394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

税务干部

违纪举报

0754-8873805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

政务公开

0754-88738211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5

来信来访

0754-88738211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6

传达室电话

0754-88895061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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