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区走逃、失踪的纳税人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区走逃、失踪的纳税人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