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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5:25: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企业(单位)和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企业或单位)

      2.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个体工商户或 其他个人)

      3.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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