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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关于变卖查封不动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0:45: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公告〔2023〕1号

汕尾市帝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少缴应纳税款,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本机关依法查封了该公司海丰县附城镇县科技工业园内(附城联西南岭村)的2套不动产,并依法委托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未能成交。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将该公司的2套不动产以不低于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的2/3的价格委托海丰县大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变卖价格如下表:

(一)海丰县附城镇县科技工业园内(附城联西南岭村)海丰县帝景山庄6栋1302房,毛坏房,建设面积157.75平方米,套内面积133.26平方米,分摊面积24.4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变卖价格:(大写)¥伍拾伍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小写)¥552125.00元

(二)海丰县附城镇县科技工业园内(附城联西南岭村)海丰县帝景山庄4栋1002房,毛坏房,建设面积224.31平方米,套内面积187.21平方米,分摊面积37.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变卖价格:(大写)¥柒拾捌万伍仟零捌拾伍元整

       (小写)¥785085.00 元

二、变卖方式:议定变卖。

三、变卖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开始至 4 月 25 日 止。

四、变卖规则:整体购买者优先。

五、变卖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三环北路凯旋山庄第一栋负一层1005号

六、其他说明:

(一)房产的实际面积、用途以办证机关确定的为准,本机关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

(二)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汕尾市帝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受人各自承担。

(三)该二处不动产可能存在欠缴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四)变卖成功后,本机关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如出现办理滞后等情形,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购买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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