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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0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0-10-29 10:20:28来源: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20年9月30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附件1、2020年第三季度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税公告清册》【正常户】

      附件2、2020年第三季度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税公告清册》【非正常户】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27日

(说明:欠缴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由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另行公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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