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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宣告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公告
(2023年10月)
发布时间:2023-10-23 15:57:35来源: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下222户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罗定市税务局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宣告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名单(2023年10月)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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