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电话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66-3727535。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