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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4:40: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云安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紧扣优惠政策落实和组织收入两条主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度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区普法办组织的学法考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全力配合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一是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坚持“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收入原则;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有关要求,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修订和公开,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配合开展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

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工作,保证税收制度的高质量。一是按要求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研究审定区税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措施、审定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风险目录、考核评价结果及结果运用方案;研究部署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区税务局内控制度,目前,区税务局订立后勤、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约有30个,包括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等,基本涵盖公务接待、公务出差、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各个方面。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各级部门的内部决策规则,科学界定各部门行政决策权,通过权责清单,订立决策实施责任单位,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审核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的文件资料,审核、修改完善合同协议,充分有效地防范涉法风险。三是加快建强高质量公职律师团队,成立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涉税争议解决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最新要求,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三项制度为依托,从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大类,27个小类的执法权力内容,2023年度完成非正常户认定公告11期,非正常户纳税人失效税务证件公告6期,欠税公告31期,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核定结果公告10期,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1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使执法行为更规范。

二是对税收执法全过程采用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存、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采用音像记录方式进行记录。并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保存,实现全程可以回溯。抓好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积极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是积极探索法税协作机制。持续完善破产企业管理与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协作机制,加强司法程序中财产转移、司法拍卖等涉税事项信息互通及合作,确保涉税债权依法收缴,有效保障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四是强化税务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新录用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一方面紧紧围绕税收政策和重点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针对岗位实际业务需要去设置培训项目,另一方面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2023年,协助市局举办和主办多个培训班,分别是云浮市税务系统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培训班、业务大讲堂、初任培训、政策培训等培训班。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成立了信访、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税务局值班制度及安全保卫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二是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制定了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的配合应对工作,保障网络正常运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要求,积极构建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按照“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税务局、争议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税收争议多元化解,累计完成5宗涉税调解,把涉税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接待室。主动加强与县信访局、网信办、舆情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做好日常涉税信访维稳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行政监督。做深做实纪检监督,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监督体系。积极配合督察审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和常规督察审计,切实强化“两权”监督。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区税务局积极依托互联网+的手段,及时发布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件,定期更新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及时维护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利用网站信箱等互动功能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认同感,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法,增强税法宣传的实效性。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区税务局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不断探索,逐步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借助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云安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小组对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行政有效贯于税收执法当中。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体责任,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协调全区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区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

(一)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程度亟待加强。信息化公示等环节要经过不同系统上报审核,降低了公示的效率,增加公示内容遗漏的风险。

(二)存在执行政策不到位情形。通过执法检查,内控平台等疑点数据,核实有个别执行政策执行与要求存在偏差,导致需要整改。

(三)需要进一步充实局内法律人才。区税务局现有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律顾问只能作为执法行为审核的一种补充,起不到与本单位法律人才同等作用,建立局内的法律专业团队在推行依法治税的过程中显得尤为迫切。

三、下一步计划

2024年区税务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开展“会前学法”、定期参加“学法考试”、“两测”能力测试,加强普法、守法体系建设。

(二)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法治水平。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首违不罚”,开展“说理式”执法。

(三)持续强化人才培养,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实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常态化落实机制,坚持以考促学,积极发挥公职律师职能,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争议解决机制,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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