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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云城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云区税云城分局公告送达〔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5-29 09:16: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林泗铭(440524********6656)等19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文件详见附件)。请你及时到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环市中路168号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文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云城税务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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