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委托代征协议(郁税税委〔2022〕2号)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大堤路65号
联系电话:(0766)7595541、(0766)7599185
受托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郁南供电局
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九星大道78号
联系电话:(0766)731287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谭武英
代征范围:郁南县行政区域内光伏发电自然人
代征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代征税种及附加: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计税依据及税率: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5%;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2%;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3%;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4号 ),0.8%;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0.03%。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