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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11:0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海陵区税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推动海陵税务事业新发展,高质量谋划“十四五”税收发展规划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以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在市局党委和海陵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海陵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助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 全面动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海陵区税务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党内法规,以领导带学促学的形式,带动全体干部开展学习;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纪律教育学习培训班,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走深走实;三是督促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交流学习,每季度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法规教育,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兴税APP进行自学,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党支部学习13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收集局内各部门人员的岗位及其主要职责,并将人员的岗位职责信息录入系统岗位职责模块,加强信息化人事管理,明确各部门分工和个人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岗责匹配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完善经济调节、税收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落实多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执法办税,强调无风险不打扰,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继续巩固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共受理房产交易承诺书177套次,大大方便纳税人办税缴费,提高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发票管理,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征管方式转变,加强和改进后续管理工作,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精准监管,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为更好地实现监管,海陵区税务局制定《税收风险应对专业化的工作方案》和成立税收风险应对工作团队,自团队成立以来,共核查了两类疑点数据,完成风险应对任务13条。

(3)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邀请纳税体验师体验办税服务、智能办税设备,并广泛听取体验师意见20多条。落实“一事一次办”要求,满足纳税人多样化办税需求。为了响应2021年底推动全市落地实施不少于300个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海陵区税务局从纳税人办税角度出发,围绕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等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极大地满足了纳税人的办税需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3.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三化建设为依托,推动各项业务规范化开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法治化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政企沟通,积极向上级部门提供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2021年,海陵区税务局无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及时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海陵区税务局暂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作为县区局,尚未涉及立法工作,但对于上级需要我单位对各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我单位会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如有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会及时上报,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争取把相关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县区局,暂未涉及立法工作,主要的工作做法是按照市局及区委区管委的要求提供各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切实投入政府立法工作。如有立法工作需要,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立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按照规定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开展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等。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需要废除的及时予以废除。2018年至2021年期间海陵区税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名称是《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应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实际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该文件已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海陵区税务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这一党内议事16字原则,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委集体决定,始终坚持把依法执政工作责任与年度目标责任相结合,不断规范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海陵区税务局制定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确海陵区税务局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1年海陵区税务局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机构人员调整情况,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海陵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由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委委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委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征求海陵区税务局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加强集体讨论。同时,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收集完善局内部门人员的岗位及明确其主要职责,并将人员的岗位职责录入数字人事系统岗位职责模块,明确部门分工和个人职责,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部门联动,促进执法规范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海陵区税务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照清单内容逐一核实,积极做好该项工作的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已全部清理公告中取消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停止执行。加强与市监、公安等部门的积极联动,实现数据共享,推动联合执法。加强与法院等的沟通联系,例如对走逃的欠税企业向法院申请财产分配。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执法硬件建设,支持新时代税收执法工作。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认真落实“信用+风险”机制,严格执法,对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海陵区税务局规范畅通信访工作程序,通过邮箱、网站、12345、12366等有效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加强人员管理,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推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落实有效。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信息,重点更新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通过公示平台、信用平台、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事后公开,不断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标准要求进户执法的税务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和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不间断音像记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业务能力水平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干部职工担任法制审核人员,不断提升法制审核水平。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证件执法、在岗轮训等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法律讲座相关培训,全面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设新时代税收执法铁军。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材料管理,推动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

(2)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着力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务行政执法行使裁量权的公正、公平。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认真落实“无风险不打扰,能线上不线下”原则,规范下户检查执法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海陵区税务局暂未发现存在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情况。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核定纳税人发票票种、办理代开发票业务,依法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强化税源调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落实责任抓好征收管理,充分运用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广说理式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对“首违不罚”清单内的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与地方沟通交流力度,主动上门对辖区内1名全国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开展走访,主动拜访区委宣传统战部、海陵电视台等地方宣传部门。不断扩大税务部门影响力,结合税收宣传月、开渔节等重要节点,进企业入社区开展税法宣传活动29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多份,解答涉税疑问40余条。在市级媒体发布稿件20次,省级媒体发布稿件11次,省局微信公众号采用照片2次,央视新闻客户端采用素材1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组织架构,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完善办税服务厅应急制度。制定海陵区税务局上线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探索行政工作与应急预案的结合实施,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税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重点聚焦纳税服务和执法管理,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和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管理。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办税服务厅应急能力,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结合海陵区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与政法、公安、维稳、信访等部门联系,强化稳控处置能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严防突发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渠道,进一步畅通干部职工、纳税人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海陵区税务局作为县区局,暂无下设分局,所以暂未涉及行政复议工作。目前主要工作做法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相关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组织体系。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海陵区税务局暂无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形成监督合力

(1)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听取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了解落实情况,追究落实不到位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履责意识,倒逼责任落实。坚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明纪律,坚决执行机关考勤管理、请休假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办法,制定完善上下班打卡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平时考核考勤。

(2)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对税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海陵区税务局暂未收到纪检监察部门有关税收工作人员违法信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税务人员思想动态的监控,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一线税收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配合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进行自查自纠,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3.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继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内控岗责体系,在重点业务部门设立内控专岗,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文明执法。建立并实施税收法制员制度,在基层执法部门设置税收法制员,加强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提升一线税收执法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管理优势,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严格明确把握政策,进一步理顺“容错”与“纠错”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问题,提升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提高海陵区税务局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海陵区税务局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海陵区税务局对11名税务人员依法进行追责,加强了执法监管,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合法行政、依法征管。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主责部门,同时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纳入2021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评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在微信公众号、纳税人QQ群等政务公开的自由平台上,及时回应纳税人最关心最关切问题,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告栏等地方及时公示重大政策文件和重要公告通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同时加强与海陵区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度,海陵区税务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1条、行政许可信息60条,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按时足额办理资金拨付。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指挥税务创新落实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打造“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便利化办税缴费新格局,实现244个事项全程网上办,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实现有问必答,落实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咨询业务,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海陵区税务局利用公示平台,及时公示非正常户信息、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欠税信息,并依法将纳税人相关信息与其他部门共享,共同做好法治社会建设。

2.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主动出击,积极寻求和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加强疑点数据的排查工作,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海陵区税务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数据的联通汇聚,逐步提升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系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党委会学法,在党委会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组织税收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2)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了两期提升法治能力培训班,将税收法律法规、公务员法、党章党规和廉政条例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加强税收执法廉政风险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税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新任税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提高税收工作人员宪法忠诚度。加强税收立法能力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立法建议和意见,完善立法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好法制队伍建设,推进税收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海陵区税务局尚有5人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其中3人为2021年度新进公务员,我单位已鼓励其积极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的学习培训,争取在2022年的执法考试100%通过。积极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考试,提高专业素质。开展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对内做好税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丰富税务干部法学底蕴,全面提升海陵区税务局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法治业务水平。配合市局开展“百名育人计划”、青年才俊选拔和导师团队工作,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完善行政复议组织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聘请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合同签订工作和参与重大决策,组织公职律师参加两期市局法制工作轮训,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4.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强化创新执法方式的宣传,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传播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文件不够熟悉,税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各项学习培训和工作中,业务知识的学习更容易开展,专门学习法律课程较少,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不够全、法律理念的理解不够透彻。原因主要有:一方面,日常工作中更多接触的是税法的执行;另一方面,每位工作人员有自身岗位的税收学习需要,对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疏于学习,特别对于依法行政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刻。

(二)工作的谋划部署还不够细致。工作布置满足于一般化的安排部署,往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转发文件代替工作部署,导致了一些工作虽然完成了,但工作效果不够明显,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指挥一切的作用,以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抓手,以建立现代财税体系为目标,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年-2025年)》。通过党委推动,党小组跟进,党员带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积极稳妥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创新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推进精准监管,提高税收风险应对和管控的能力,加强税费种管理,有针对性对房地产、水产等重点行业开展多税种联动管理,强化风险分析和税源管理。持续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围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税收政策知识普及活动,提高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守税费安全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落实不征收“过头税费”。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员制度,以法制员为核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律水平,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一线税收人员执法能力。加强经验交流,推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系统,以案说法,在税务案件甚至其他法律案件中持续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队伍的法律素质。

(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新执行的“首违不罚”制度的总结分析工作缺乏有效的信息化系统支撑,不便于总结分析的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完善的工作机制,但在执行上缺乏信息系统的支撑,对基层工作带来不少的负担,一方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靠人工台账记录管理,容易产生漏登记的情况,另一方面,台账管理不规范加大后续管理工作的压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业务各环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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