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所属期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5 14:4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所属期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共有755户单位申报2022年度所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入库118.4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