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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委托代征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6:16:48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2021年9月1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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