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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10:40: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今年以来,江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推动江城税务事业新发展,进一步深化推进“十三五”规划做出积极贡献。

一、2019年以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2019年,江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各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江城区税务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切实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量和总量。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拉税、买卖转引税款、随意调节税款入库范围和级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落实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二是合理测算收入预期目标。为确保完成税收收入预期目标,对税收收入运行的规律和趋势加强分析研究,综合考虑我区的经济税源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合理的测算税收收入的预期目标,对全区组织收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税收收入预期目标。三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的要求,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全年中心工作来抓,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环境。

2019年,江城区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5.54亿元,增收9.57亿元,同比增长20.83%。组织税收收入29.17亿元,同比增长3.57%,其中:江城区级收入3.73亿元,可比增长10.99%,完成区政府调整后税收预期目标的106.7%。组织规费收入26.37亿元,同比增长48.13%。其中:社保费收入20.82亿元,同比增长25.71%,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减征便民、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项税务证明事项的文件要求,对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审查清理,不保留或变相保留,不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切实减少资料要求,降低费用负担,缩短办税时间。同时,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按照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要求,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和办理材料的要求,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和“多元化”办税,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一次出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表“最多跑一次”清单,整合“全程网上办”清单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逐步推出“一次办好”清单,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促进纳税人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在简化办理程序的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并及时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变化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微信群等进行公布,做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项目清、情况明、信息公开。

3.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清单公开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清单内容和流程,做好相关咨询工作,确保纳税人能透彻了解办事部门、程序、依据、职责。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对清单的具体内容进行跟踪调整,保证清单科学、完善、有效。

4.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为便利企业注册,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江城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税务系统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做到“六个一”,即“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企一码”“一网互联”“一照通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江城区税务局积极参与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征求基层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持续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告专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法规、发布政策解读。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江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要求,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开展文件修订、提请审议、公告草拟、备案、清理结果汇总等各项工作,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的情况,也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或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更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3.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依法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2019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税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涉税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进行自查和清理。经过核查,江城区税务局没有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二是组织全区税务系统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江城区税务局没有制定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审查,江城区税务局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江城区税务局共制定了多项全局性管理制度、办法,前期充分研究讨论,中期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期由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全局,始终坚持决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依法决策。

2.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江城区税务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大合法合规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实现领导小组运行的常态化,促进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设以税务机关法制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为辅助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江城区税务局已有13名法制员、4名公职律师、1名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建设法制人才队伍,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江城区税务局党委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2019年度共组织召开党委会42次,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规范执法。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根据《行政强制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在税收征管中纳税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活动,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江城区税务局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权利保障原则。

2.严格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成立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三项制度”项目工作组,制定印发《江城区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有要求,推进有准备,任务有落实,工作有考核,组织有保障。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全市办税服务大厅信息展示站群系统”,以办税服务厅、执法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为阵地,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进户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税收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等税收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做好说明工作。公布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依法公开税收个案批复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发布欠税公告。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完善优化金税三期中的行政执法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不同税收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和判断标准,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确保审核质量。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3.创新执法方式。运用税务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的要求,规范信息公示时长、公示期限等,通过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等做好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工作。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结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采取限制措施。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

4.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江城区税务局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发现的构成执法过错的行为,严格按照上述《暂行办法》的程序和标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全面执行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严格遵守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原则。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江城区税务局以“现代化设备”为依托,运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目前,共配备15台执法记录仪,探索建设税务约谈(询问)室、查账室、检举接待室等,改善执法条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江城区税务局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整合投诉举报资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投诉举报平台、网络问政平台,实现对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江城区税务局按照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重点推进江城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中减税降费和环境污染费征收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另外,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我局内网、外网的运营,对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取得了很好的宣传及社会效果。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强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将践行“四种形态”的模式运用到减税降费、税务登记注销检查等专项工作和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江城区税务局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江城区税务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安排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市税务局、区信访办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对待信访接待、受理等事项,并实行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的首问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制定《江城区税务局领导接访日暂行办法》,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安排信访接待日。坚持信访工作随到随接待的特别制度,为所有干部职工、纳税人提供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平台,进一步拉近征纳距离。

(七)全面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江城区税务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梳理法治意识的关键,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每个学法年度均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学法目标、学法内容,制定年度《领导会前学法计划》,抓好关键少数。同时,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法治讲座等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了《宪法》、《预算法》、《保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科学决策提供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

2.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江城区税务局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是每年为干部职工定制培训计划,举办依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员培训等各类型普法专题培训班,内容覆盖税收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积极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初任培训,三是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四是以考促学,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年度学法考试,把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作为税务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的重要抓手,定期考核通报,确保年终参考率、通过率100%。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江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明确区局“一把手”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考核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执法、管理、服务等多个环节,在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等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一是集中重点时段,突出展示税收宣传月的品牌示范作用。江城区税务局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重要宣传时段和节点,组建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每年4月份,根据不同的税收宣传月普法主题,量身定制不同的税宣方案,2019年江城税务第28个税宣月紧扣“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税务大课堂”现场讲解小微企业税收普惠政及深化增值税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减税降费新政、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税收政策进行宣传。二是集约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窗口的普法主力作用。江城区税务局对现有普法资源进行了优化整合,打造了“三个一”立体普法,即“一个电子税务局、一个办税服务厅、一个纳税人学堂”。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一个入口实现406项涉税事项查询办理,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为纳税人节约获取税法知识的信息成本;区局实体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个标识”“一厅通办”“一套资料”“一次办结”,为纳税人节约获取税法知识的时间成本;开设“纳税人学校”,定期举行系列专题宣传培训班,确保纳税人获取最新税法资讯,扩大普法宣传面。三是依托不同阵地,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普法辐射作用。江城区税务局借助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通过电子触摸屏自主查询等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政策解读”等内容,推送法律法规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等最新涉税政策,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打造普法宣传长廊,宣传法律知识,8张宣传板以宪法、环境保护法、法治宣传、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浅显易懂,在轻松的氛围中接受法律知识;运用门户网站,分享工作动态,定期更新和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广泛收集群众意见;走出去,江城区税务局积极举办“猜灯谜宣税法共闹欢乐元宵”、新都汇商圈户外“税收大讲堂”、商业综合体百利广场减税降费宣传“快闪”等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落实税法宣传,让税法与群众“零距离”。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江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税总法便函〔2018〕324号)的文件精神以及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江城区人民政府和阳江市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抓手,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内控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对平台上发现的风险提醒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多发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建立风险点和应对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运用TES平台,严格执法监督

运用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对进户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上传执法过程电子音像记录,以信息化手段保证三项制度落实到具体事项、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实现一户式查询与执法全过程回溯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税收法治力量不够充足。税务机关法制工作人员较少,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一些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思维能力还不够强,在处理税收业务问题时,更偏向以工作经验办事。

(二)法治学习内容不够全面。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学习税收政策法规外,还应学习宪法法律知识,让学习内容更加全面具体,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基础、推进规范执法、夯实法治队伍,以求真务实劲头,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着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着力筑牢法治基础。持续推进“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七五”普法实施。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及时备案审查和开展清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着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务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做好全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的工作,推动税收执法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基层一线人员行政处罚工作水平,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行政处罚工作要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合法、规范。妥善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减少执法争议。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

(四)着力夯实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深入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提供法律咨询的基础上,拓宽服务渠道、拓展服务形式,组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律师顾问授课。继续抓好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确保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推荐税务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公职律师,壮大法制人才队伍,锻炼处理复杂涉法事项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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