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陈国大,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80,
持证人:吴志强,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94,
持证人:卢海涛,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58,
持证人:冯永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206,
持证人:陈斌,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89,
持证人:赖瑞山,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12,
持证人:陈兴娜,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209,
持证人:敖湛,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38,
持证人:冯彬干,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197,
持证人:赖杰礼,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219,
持证人:梁苗,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70218022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