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等10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