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阳江市粤泰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MA51JLRMXD)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