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所在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6月政府采购意向。
二、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2023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预算金额:450.00万元。
五、采购品目:C1204。
六、采购需求概况:
1.采购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
2.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安、保洁、电工服务、绿化养护等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及双方约定执行。
3.采购标的数量:1项 。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
(1)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并保证所聘人员符合采购人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更换,须提前向采购人申请报备,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更换。更换人员的用人标准、资格要求保持不变。
(2)中标人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如中标人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服务人员改正或通知中标人责令人员改正,若中标人服务人员再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将该人员退回中标人,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派遣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提供服务。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做好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安保及秩序管理服务(含停车场管理);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安全:
(1)有维护好服务区域内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能力。
(2)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时限:2年。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