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2024-2027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09:37: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2024-2027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8-04A-2024-D-E1075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2024-2027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2024-2027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书。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组1

 

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内容主要包括鸡鸭鹅、猪牛羊等各种肉类、蛋类、水产海鲜、干货、粮油及加工食品、调味料、厨房辅材用品和果蔬类等。

1项

960万元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投标人须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在网上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豪江路2号恒盈大厦4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2.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3.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招标代理编号:07-08-04A-2024-D-E10751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410751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食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33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662-289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豪江路2号恒盈大厦4楼            

联系方式:谢暖妹、黄永聪、张伟、张鹏18926383000、15089560313(对外办公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暖妹、黄永聪

电 话:18926383000、15089560313(对外办公联系电话)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