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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2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推动阳春税务事业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1年以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坚持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为龙头、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为基础、以党员学习为主体,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法治思维运用能力,不断转化为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2.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用好阳春本地红色教育基地资源,组织实地探访学习306人次、廉政教育285人次,开展好“七百七学”“‘学史力行访百企,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走访活动”“‘致敬革命先烈 弘扬爱国精神’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和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家辅导讲座8次,讲授专题党课58次,高标准完成税务系统、阳江市委、阳春市委布置的6次考学任务,勇夺阳江市税务系统党史知识竞赛一等奖,1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全市“两优一先”表彰。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以确保法治税务建设正确方向。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基层一线税收执法和廉洁从税所面临的风险,深入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系列活动;切实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在中秋、国庆“双节”节点,面向全体领导干部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查酒驾醉驾和纪律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阳春税务铁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深化减税降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税收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实施精准滴灌,持续进行宣传辅导、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督查督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政策、充分享受应该享受的政策,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抓好组织税费收入,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和重点税源等数据,提升收入预测分析准确性。2021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3.26亿元,同比增长9.26%;其中全口径收入34.16亿元,市县级收入12.04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3.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服务党政科学决策。采取“一企一策”思路,撰写《关于重点工业企业和新吉工业园税收分析及对策意见的报告》,着力从强链、补链、延链等角度向地方党政建言献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将上下游优质税源引进我市,为振兴阳春发展提供更加强劲

4.加强精细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今年4月稳妥有序完成办税服务厅撤并,形成1个市局主体办税服务厅,3个副中心办税服务厅和N个自助办税服务点的办税新格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市区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区进行再扩容,推动线上办税服务“再升级”,实现96%以上涉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办理率达95%以上,电子申报率96%左右。在全市开展“有诉求 请找我”专项行动,拓展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诉求渠道,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截至目前共收到纳税人诉求38个已全部响应解决;该项行动受到《中国税务报》点赞。在全市推广应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化信息化管理模式,“一村(居)委一账户”,实现村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内缴费情况实时监控,一次性最多为5000人进行线上批量缴费。分批举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培训班,稳妥开展10个地方税种合并申报工作,增进办税集成化和便利化。对照纳税人满意度调查9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逐项改进提升,狠抓纳税人满意度优化提升工作。2021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阳春市满意度全国排名第四,满意度取得新突破,获得广东历史最好成绩。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行动成果,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行政协助,及时公布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深化简政放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和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亮点做法,今年以来在各级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或参与新闻报道共109篇次。

6.推进精诚共治,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积极推广便民措施“交房即发证”,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网上办理等举措,压缩不动产登记缴税办理时间,让购房者在交楼现场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2021年,全市增量房契税申报11773人次,同比增长85.40%,税额12306.35万元,同比增长71.59%;存量房契税申报2164人次,同比减少0.28%,税额3298.53万元,同比增长31.31%,实现“服务质效与契税入库”双提升。充分发挥涉税中介的专业优势和税企桥梁纽带作用,授旗成立“阳春市同心志愿服务团”,健全“大税宣”格局,提升纳税服务靶向性和精准度。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流程,未经集体审议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文件不得发布。强化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 加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2021年本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健全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021年本局未发现需清理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与广东尊一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黄庆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本局有1人已获聘公职律师,1人正在申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为重大决策、文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多项涉税事项把控了税收风险关,避免出现税收争议。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梳理执法公示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执法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等公示平台为载体按照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执法内容、动态调整公开信息,着力打造“透明税务”。二是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阳春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确定了各相关部门以及各税务分局的法制员。2021年以来,进行了7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落实精确执法,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建立编制专班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动态更新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增强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全面推行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能力;顺利完成两批非税收入项目(其中涉及我市4项)征管职责划转,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我局成立了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工作预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准备,提高我局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应急工作。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本局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落实税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推进公开听证审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复议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减少涉税争议,降低执法风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系统化。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成立了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

2.强化权力制约和法治监督。加强税收执法督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通过公开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做到执行有依据,公开有标准,避免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共公开税务行政许可674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一是参加由阳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办的阳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成效暨“粤商通”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活动,向到场纳税人积极宣传税收政策,耐心回答纳税人问题。二是结合税法宣传活动,开展“巾帼普法与税通行”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各办税服务厅开展志愿普法和涉税解答,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法治思想,讲解宪法知识,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三是积极参加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阳春市“宪法宣传周”暨第三届法治文化节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组织开展学法考试。积极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1年度学法考试,全部完成学法考试任务,参考率达100%,考试成绩优秀。通过学法考试,增强了全局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集体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为加大队伍综合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制定了税务局培训计划,2021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干部职工1198人次。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提高全局税收业务水平。

(十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税务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数字化水平。

1.添力“非接触式”办税。对照244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积极推行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电子税务局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例从59%提升到92%以上;网上申报率达99.4%,位居全省前列;通过“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方式免费配送发票111987份,网上领用发票率99.6%;累计签定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11230户,“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有效拓宽。

2.尽力运用数据服务大局。大力推广产业链智联平台,有效匹配供求信息,助力企业产销对接;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帮助企业获得授信,缓解融资难问题;积极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进行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3.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打造“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一窗办结”的“阳春模式”,解决不动产交易业务多头跑问题。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网上办理等举措,积极推广便民措施“交房即发证”。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机构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积极与法院在协助执行、追缴税款、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恶意欠税、逃避税费追缴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向法院发出参与财产分配申请2份,涉及税费款、罚款及滞纳金3938279.01元。

(二)运用执法监控系统,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一是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注重日常监督,运用执法监控系统,对疑点、数据等开展监控,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争执法零过错、零失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二是运用大数据监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大力推广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升级版,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链条信息化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提升“智慧监督”水平,达到“严监督、促规范、控风险、强廉政、保平安”的效果,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纳税服务质效有待提高

自助办税点与办税服务厅之间存在工作职责不清问题,仍需进一步沟通、协调与磨合。办税缴费系统存在稳定性较差问题,影响纳税人办税体验。

(二)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待加强

个别干部法纪意识、廉政意识还不够牢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在各种风险易发多发的管理环节和管理链条上,防控手段不足,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税收风险防范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决策部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新进人员导师制,着力培养有法治思维、懂税费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预防税收执法风险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制订学习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教育活动,针对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及形成诱因,让广大干部增强风险意识,正确处理执法风险与管理风险、执法风险与纳税人遵从风险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主动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四)加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防范执法风险。

(五)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靠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形成有效制约链条,在程序上规范权力的运行,降低随意性行政风险,提升预警能力,落实执法岗位责任。按照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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