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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7:0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阳春市委、市政府和阳江市税务局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阳春税务事业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2年以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凝心铸魂,政治建设更加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4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不断提升“政治三力”。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跟进督办政治要件134件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阳春税务落地生根。

2.坚持创新理念,党建品牌更加闪亮。围绕“六个主体”矩阵打造“春税360”党建综合品牌,解锁党建业务双融合新模式。联合阳春市委组织部在各镇区党群服务中心探索打造“春税益民”党建服务品牌,致力打造“10分钟税费便民服务圈”,切实打通群众办税缴费的“最后一米”;创新青年理论学习小组“4+X”(每日一读、每月一学、每季度一研讨、每年一次青年主题活动+适时举办各类联学联建活动)联学机制,扎实推动青年理论武装创新发展;打造“税暖桑榆”品牌,通过建立在职干部专属联络员制度、开展定期联络回访行动、举办退休人员荣休仪式等,增强离退休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开展“党建引领巾帼红,乡村振兴税务蓝”主题活动,创建“春税有她”巾帼服务子品牌。

3.坚持夯基固本,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内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次,大力推进纪律作风、留抵退税、5G协同监督等重要工作有力有序落实。构建以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特约监督员、纪检委员、党群服务中心为监督主体的5G网格化协同监督新模式,推动监督有形覆盖、有效运转。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推动政策落准落好。加强退税减税政策规模测算和效应分析,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持续进行宣传辅导、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督查督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政策、充分享受应该享受的政策,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阳春市经济平稳运行。

2.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为地方政府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稳市场预期提供参考和依据,其中3篇专题分析报告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启动“税眼”指数体系工作项目,重点做强阳春“以税资政”的拳头产品,形成6期《税眼看阳春》刊阅呈市政府参阅。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流程,未经集体审议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文件不得发布。强化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 加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2022年本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健全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022年我局未发现需清理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与广东尊一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黄庆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有1人已获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为重大决策、文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多项涉税事项把控了税收风险关,避免出现税收争议。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梳理执法公示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执法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等公示平台为载体按照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执法内容、动态调整公开信息,着力打造“透明税务”。二是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目录清单和审核流程要求,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对需要提交的重大执法审核,逐级提交审批。明确法制审核的责任和追责事项,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着力打造“法治税务”。2022年以来,进行了16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落实精确执法,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动态更新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增强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全面推行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职责分工,调整了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准备,提高我局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应急工作。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我局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税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推进公开听证审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复议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减少涉税争议,降低执法风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2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零行政诉讼。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系统化。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成立了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

2.强化权力制约和法治监督。加强税收执法督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通过公开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做到执行有依据,公开有标准,避免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共公开税务行政许可643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一是配合开展“税宣点亮鼍城”特别宣传活动。在地标性建筑物如恒生一号广场、盛世大厦和7个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备开展实体办税渠道宣传,播放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税宣视频和宣传标语,形成多屏联动、多地联动的宣传阵势,扩大宣传效果。二是开展“落实八五普法 推进税法宣传”系列活动。抓好纳税人缴费人等普法重点群体,通过现场培训、集中宣传辅导等方式普及税费法律法规。开展税法“六进”等普法活动,进入春城镇龙湾社区、春城街道社区等社区,以及恒生广场、东湖广场、名树公园等大型商圈和广场,同时在阳春市第一中学建立了四个税法知识宣传栏,架起学校和税务的桥梁,加深学生对税法知识的了解,将税收理念深植于孩子们心中。三是配合开展“百名局长访百企”、“百个支部进社区”、“百场宣讲上课堂”活动。围绕着总局、省局、市局党委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中心,聚焦社保费、个人所得税、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心热点,到企业“问计问需”,到当地大型商场超市、社区商户、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税费宣传辅导。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组织开展学法考试。积极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全部完成学法考试任务,参考率达100%,考试成绩优秀。通过学法考试,增强了全局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集体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为加大队伍综合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制定了税务局培训计划,2022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干部职工643人次。

(十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税务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数字化水平。

1.税收大数据为推进税收数字化转型提供重要支撑。以阳江市局及阳春市局两级大数据竞赛为契机,通过“以赛代训”,发现一批善于数据挖掘和加工的高素质人才,组建“数据+风险”复合型管理团队,以大数据应用管理促进风险防控水平的提高和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2.助力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成功上线。提前谋划,科学部署,认真做到“三细化三确保”,稳步推进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助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各险种分别于今年3月份、8月份成功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

3.全力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共6209户纳税人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范围,对于用票量大的和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使其能正确使用全电发票,进一步提升事后管理质效。2022年,已开具全电发票49716份,其中全电专票5372份,全电普票44344份,单轨开票192户。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机构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积极与法院在协助执行、追缴税款、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恶意欠税、逃避税费追缴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向法院发出参与财产分配申请4份,有效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二)运用执法监控系统,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一是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注重日常监督,运用执法监控系统,对疑点、数据等开展监控,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争执法零过错、零失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二是运用大数据监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大力推广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升级版,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链条信息化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提升“智慧监督”水平,达到“严监督、促规范、控风险、强廉政、保平安”的效果,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干部的风险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法治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决策部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新进人员导师制,着力培养有法治思维、懂税费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预防税收执法风险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制订学习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教育活动,针对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及形成诱因,让广大干部增强风险意识,正确处理执法风险与管理风险、执法风险与纳税人遵从风险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主动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四)加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防范执法风险。

(五)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靠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形成有效制约链条,在程序上规范权力的运行,降低随意性行政风险,提升预警能力,落实执法岗位责任。按照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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