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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0:0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作出阳春税务贡献。

一、2023年以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方面,坚持不懈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理论强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7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5篇,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跟进督办政治要件114件次,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阳春税务落地生根。立足“县局主建”政治机关定位,制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通过以“学”为先、以“实”为基、以“干”为本、以“严”为纲等四项工作举措,实施“凝心铸魂、夯基固本、融合提升、警钟长鸣”四项政治机关建设工程。另一方面,扎实开展全市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部署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办公室每周工作会议制度,制定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全力以赴推动主题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通过加强一次性税源征管、加大清欠力度、强化风险管理等挖潜增收措施,大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尽心尽力把国家财力根基夯得更实、筑得更牢。二是用心用情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始终站在稳经济、保主体的政治高度,扛牢使命、尽锐出战,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促进阳春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因时因势做好税收分析。当好党政决策“参谋者”、产业发展“助推手”,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积极对接市政府产业规划,向地方党政部门报送分析报告、意见建议,获阳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篇次,有力服务发展大局。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流程,未经集体审议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文件不得发布。强化税费规范性文件审查, 加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二是健全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与广东尊一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黄庆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本局有1人已获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为重大决策、文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多项涉税事项把控了税收风险关,避免出现税收争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梳理执法公示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执法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等公示平台为载体按照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执法内容、动态调整公开信息,着力打造“透明税务”。二是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目录清单和审核流程要求,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对需要提交的重大执法审核,逐级提交审批。明确法制审核的责任和追责事项,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着力打造“法治税务”。四是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动态更新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增强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全面推行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职责分工,调整信访、舆情、网络问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税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推进公开听证审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复议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二是减少涉税争议,降低执法风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优化征纳互动渠道。在全市4个税费服务场所设置事项会商场所和“云会客厅”提供线上线下会商。创建“漠阳税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室,提供集税费咨询办理、复杂税费事项辅导、权益救济、税费争议解决、见面约谈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系统化。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和法治监督。加强税收执法督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通过公开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做到执行有依据,公开有标准,避免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九)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推广“非接触式”办税。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等缴纳税费渠道功能,探索“税企直连”以及税费种自动认定,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办理率99%以上,电子申报率98.9%。设置统一咨询服务专线,逐步向“办问协同”服务模式转变。在办税服务厅和办税服务点设置“阳江税务智能咨询”二维码,引导纳税人线上咨询。按照“难事易办”和“易事快办”的工作思路对线下高频事项和线上难办事项进行筛查,编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快办指引》,提高办税缴费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机构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与法院在协助执行、追缴税款、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恶意欠税、逃避税费追缴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二)运用执法监控系统,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切实发挥严管理、控风险作用。一是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注重日常监督,运用执法监控系统,对疑点、数据等开展监控,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争执法零过错、零失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二是运用大数据监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与其他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充分,人员主动获取和使用数据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数据集成整体水平不够高,在税收治理工作中发挥大数据效能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法治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新进人员导师制,着力培养有法治思维、懂税费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预防税收执法风险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制订学习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教育活动,针对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及形成诱因,让广大干部增强风险意识,正确处理执法风险与管理风险、执法风险与纳税人遵从风险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主动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四)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靠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形成有效制约链条,在程序上规范权力的运行,降低随意性行政风险,提升预警能力,落实执法岗位责任。按照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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