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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核定征收通知)》送达公告
春税二分局 税通[2022]3010号
发布时间:2022-11-07 15:0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特采取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阳春市鑫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178157647476XB

文书字轨:春税二分局 税通 〔2022〕 3010 号

联系人:李伟兴、黄钢

联系电话:0662—7741335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街道迎宾大道243号

请详见附件。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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