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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10月)
发布时间:2022-11-08 10:4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决定,任命:

伍飞霏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燕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崔纳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春湾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杨一帆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马水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陈浪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王江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潭水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何珊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三甲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鲁莹莹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李镇江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刘艳琴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谭宏同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春湾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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