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2022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