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局未按期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名单见附件),责令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汇算清缴义务,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