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对我局有出口业务但未有税务信息企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名单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为我局已进行税务信息采集及税(费)种认定,请你单位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充税务信息,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如对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经营地址 文书号 主管税务机关 91440403MADL533X4X 珠海市荃邦贸易有限公司 宋洪飞 330821********1117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东提路618号2栋2单元102房 珠斗白蕉税 税通〔2024〕5214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