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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14:20:35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税款的纳税人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名单及文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A3栋4楼

联系电话:0756-6348939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公告送达名单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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