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纯(610111********0057)先生/女士: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