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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王耀纯)
发布时间:2024-11-07 17:21:23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王耀纯(610111********0057)先生/女士: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 税通〔2024〕4330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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