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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4 12:57:00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珠海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11日 10: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1日 15:00

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军

项目联系电话

0756-6348929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高新区唐家软件园路1号A2栋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0756-634892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智锋 联系电话:0756-2510299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pdf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ZHHY-ZB-2020-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军

项目联系电话:0756-6348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高新区唐家软件园路1号A2栋3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0756-6348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谭智锋 联系电话:0756-251029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招两家单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日常粮油、肉菜及相关副食品的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购买,不设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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