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税政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税种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区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股。负责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
税源管理一股。组织实施所辖纳税户(含缴费户)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纳税评估、数据采集、组织实施纳税评估、风险应对、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税源管理二股。组织实施所辖纳税户(含缴费户)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纳税评估、数据采集、组织实施纳税评估、风险应对、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及进出口税收管理等工作。
风险管理股。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