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40400568292106U):
我局于2023年12月29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三灶税 税通〔2023〕2063 号),文书内容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该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具体内容,并予以核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市民中心B栋702室
联系人员:郑雯文 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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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