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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珠海市龙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2 11:28: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市龙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404006924527394):

我局于2023年11月2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平沙税税通〔2023〕445号)(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对该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珠金平沙税 税通〔2023〕44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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