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2.正常户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3.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