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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4-19 15:16: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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