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605户,共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22.9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