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万税 税告 〔2021〕 1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2021年01月26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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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字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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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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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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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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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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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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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期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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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期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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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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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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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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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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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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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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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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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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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万税 税委 〔2019〕 150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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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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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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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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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8之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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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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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受托方取得款项应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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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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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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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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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教育费附加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地方教育附加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个人所得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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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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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万税 税委 〔2020〕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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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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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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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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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大万山岛港湾路37号202之三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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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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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受托方取得款项应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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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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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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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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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教育费附加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地方教育附加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个人所得税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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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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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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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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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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