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的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1.香洲区税务局2021年欠税公告名单(正常户)
2.香洲区税务局2021年欠税公告名单(非正常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的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1.香洲区税务局2021年欠税公告名单(正常户)
2.香洲区税务局2021年欠税公告名单(非正常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