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1-19 14:36: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2.正常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3.非正常户(企业和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4.非正常户(个体工商户)欠税余额小于10万元的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