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嘉坤贸易有限公司(91440402MACY9MB17X):
我局于2024年4月29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香前山税 税通〔2024〕2321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香前山税 税通〔2024〕2321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