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赤税 税告〔2023〕5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